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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晶代表:实施“公费农科生”政策,助力乡村振兴

2022-03-07 03:46:00   来源:网络  阅读量:8318    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朱晶代表:实施“公费农科生”政策,助力乡村振兴

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要“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”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朱晶表示,“高质量涉农人才培养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,但目前农科专业存在生源质量偏低、毕业生择农就业意愿不高等问题,课程设置、培养方式与服务乡村振兴的匹配度也有待提升。”

朱晶观察到,“公费师范生”政策实施以来,师范专业吸引力明显回升,师范生生源数量充足,有没有可能借鉴这项政策,培养“公费农科生”?

实际上,已有一些省份制定并实施了“公费农科生”政策。如山西 2021 年“公费农科生”计划招生 88 人,由山西农业大学负责实施;山东 2021 年“公费农科生”计划招生 391人,由山东农业大学等 5 所省属院校负责实施;四川 2021年“乡村振兴专项计划”招生1000 人,由省属院校负责实施。但目前尚无教育部部属高校的“公费农科生”招生类型。

经过深入调研,朱晶今年带来了《关于实施农业高校公费农科生政策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》,建议借鉴“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”政策,实施“教育部直属农业大学农科生公费教育”政策,并通过多部门协同机制、加大扶持力度、创新培养体系、强化情怀教育,以及配套就业优惠政策等途径进行全方位保障。

朱晶认为,“公费农科生”的招生类型定位不仅是培养基层农技推广人员,更重要的是培养高质量、高素质的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,因而,作为培养涉农行业领军人才的主力军,部属高校应当成为“公费农科生”政策的推动力量和践行主体。因此她建议:

二是构筑“公费农科生”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。细化责任与分工,建议教育部门牵头负责“公费农科生”招生培养、就业指导、办理派遣等工作;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“公费农科生”落实岗位、履约管理等工作;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“公费农科生”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;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在核定的职工编制总额内落实“公费农科生”编制;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。

三是加大“公费农科生”扶持力度,创建多层次、全方位培养体系。一方面,加大农科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,进一步增加相关专项经费投入,设立农科专业教学实习实践专项经费,加强实践教学体系、校内实践教学基地、实验农场建设,切实提高农科专业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另一方面,做好人才培养顶层设计,从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需求出发,明确人才需求规模、结构、层次、布局,完善拔尖创新型、复合应用型、实用技能型农科人才各自要求,分别由研究型、教学科研型和农业高职院校等培养主体承担。

朱晶还建议,要注意强化“公费农科生”的“三农”情怀教育,“促使其真正领悟到:我们接受高等教育,是为了让乡村摆脱贫困,而不是摆脱贫困的乡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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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顾晓芸]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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