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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梅英代表: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

2022-03-07 13:22:00   来源:网络  阅读量:10646    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进一步加深,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江西省儿童医院主任护师、信息科科长胡梅英建议,从国家层面推行立法先行,修改《社会保险法》,新增“长期护理保险”专章,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当中。

过于庞大的人群基数和不断凸显的新增人口,使得我国的失能老人护理问题日益严峻。如何让失能老人更有尊严、更体面的养老,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。2020年9月,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出台《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迄今为止,全国有29个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已5年余,有效缓解了“一人失能,全家失衡”的局面,但仍面临着多元筹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、评估标准体系尚未全国统一、服务供给还不充分、专业化照护队伍和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。

胡梅英表示,积极探索应对老龄化社会,国家非常重视,长护险试点城市之广、试点时间之久、涉及人数之多也是前所未有,历经5年多时间,29个城市的试点探索和经验积累,应当说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实施方案的条件基本成熟,提供了基本路径和制度基础。全国推广实施长护险制度是民之所盼。为此,胡梅英呼吁,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。

胡梅英建议,从国家层面推行立法先行,修改《社会保险法》,新增“长期护理保险”专章,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当中,为保障失能老人的照护质量、保证长护险基金安全、实施长护险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依据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的是为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、提高失能老人晚年生存质量,有效解决老龄化社会风险问题。

胡梅英还建议,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做法,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清单,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待遇支付的边界,厘清与医疗专业护理、日常生活照料的界限,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支付范围和不予支付范围,为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提供遵循。建立从缴纳保费、需求申请、标准评估、等级评定、给付标准,服务方式、评价监督等全程纳入信息化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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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杜玉梅]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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